各供应商:
一、项目概述:为了响应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号召,为患者提供更便捷的便民服务,我司将在巴中市中心医院各院区售卖相关产品,售卖产品包括:饮料、食品、奶制品、卫生用品、I、II类医用耗材等,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供应商。
二、合作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合作期限内,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
三、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特殊资格: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二)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需提供。加盖公司鲜章);
8. 特殊资格: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
四、服务要求(★为项目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投标无效)
★1.供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饮料、食品、矿泉水、奶制品、卫生日用品、I、II类医用耗材等。所有产品要求为一线产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报价单:报价商品不高于当地批发价或出厂价(提供进货渠道证明材料),以批发价或出厂价打折后的价格作为报价。
格式如下:
采购人有权对其提供的批发价或出厂价的真实性进行查证,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其供货渠道正规,不得串货,不得出现从个人或第三方无经营资质公司进货再销售给采购人等违规行为。若因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导致任何纠纷,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医疗器械有效期应不低于12个月,若产品总有效期小于12个月,则送达采购人时剩余有效期应不低于总有效期的一半。中标供应商应对近效期或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中标供应商须对供应产品的质量、价格、安全、赔偿等问题引起的纠纷投诉全权负责,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供应商应及时妥善解决。(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商品售卖服务(含自助售货机上货服务),售卖(上货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等人力成本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商务要求:(★为项目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投标无效)
★1.送货要求:接到采购人电话,中标供货商须在4小时内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卖产品,出现因其质量、价格、安全、投诉、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等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客服要求 365天×24小时服务,包括周末及节假日。双方签订合同后,若服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合同终止:
(1)在合作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协议转包、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
(2)一年合同期内采购人收到针对中标供应商的实名投诉,经查证属实责任在供应商的次数超过3次(含3次);
(3)因中标供应商产品质量或管理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消费者、医院、中标供应商自身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物资、经济方面的损失。
★4.项目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汇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合作期满,若中标供应商考核均合格,采购人在合作期满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保证金无息返还供应商。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或终止协议。
六、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合作商,折扣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若第一中标商放弃中标资格,按排名依次替补),评审结果将在医院官网公告。
七、投标方式及时间要求:有意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5:00前向公司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196543355
地址:万众健康服务中心(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家属院一楼)
四川万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