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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采购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公告(第二次)

作者:    来源:后勤保障部  人气指数: 次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0:0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拟公开采购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为医院自主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成交(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服务地点

()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

()巴中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七支道)

()巴中市中心医院感染病院区(巴中市巴州区将军大道七支道)

四、预算控制价

报价要求: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及运输费用按照预算控制价的____(折扣)进行核算。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服务内容

医院按需委托服务商对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南坝院区、感染病院区)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防止危险废物遗撒、泄露及病原体扩散等。

()服务商接到医院通知后应安排车辆在3日内到达医院,危险废物转运人员和医院专管人员在转运联单上双签字后,才能转运出医院。

()服务商具有符合标准的危险转运车辆。

()负责转运的危险废物装车,转运时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包装方式转运,保证危险废物密封转运,不遗撒、泄露、不中途取出、不倒卖。

()转运出医院的危险废物由处置公司按照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服务商在近一年里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七、资格及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类】;

2、服务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涵盖900-047-49900-999-49900-041-49841-001-01841-004-01841-005-01900-024-29900-023-29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4、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八、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含正本一本并装订成册,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556日至2025512日下午17:00。有意参与的服务商报名时所投递资料需包含: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交到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行政办公楼四楼后勤保障部,逾期不予受理。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5513日上午930分;

评审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

响应文件自行携带至现场,实行密封一次性含税报价。

联系人:焦先生 13881675689;王先生18502859825

 

附件: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评分细则

 

巴中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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